中青旅: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规范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及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六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 第 1 页 共 8 页 董事长拟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 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 第三条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力,证券事务代 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