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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 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郑祯、冯鲁苗、戚元庆、罗百欢、唐磊 东具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山红红、葛攀攀、叶开封 具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同意提名郑祯、冯鲁苗、戚元庆、罗百欢、唐磊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山红红、葛攀攀、叶开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