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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删除监事会及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 - "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相关内容不再专门列示 [1] -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1]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其对公司义务 [1] - 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1] -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等内容 [2] - 对"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提交的资料"、"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及公积金补亏顺序"等方面进行补充/修订 [2]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设立时股份总数为327,000,000股,每股金额1元 [3]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 [5] - 股份转让规则调整,明确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申报要求及转让限制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材料,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6]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7] - 股东会决议存在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情形时,决议不成立 [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应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14] - 控股股东质押所持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15]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 [24]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 [26] - 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人员 [2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 [31] 财务与清算规定 - 公积金弥补亏损应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足可使用资本公积金 [3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 [37] - 公司解散事由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