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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有效行使职权,全体董事承担勤勉尽责义务[1] - 股东会职权范围涵盖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等14项核心事项[1][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 触发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等7类情况[3] - 会议形式采用现场+网络结合方式,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并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3][10]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4][5]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会议,若董事会未按期反馈,股东可转向审计委员会提议[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满足连续90日持股≥10%的条件,且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6][13]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提案权主体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7] - 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通知内容需含议程、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要素[7][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9]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现场会议需验证股东身份,委托投票需提供公证授权文件,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1][12][15] - 表决事项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后者适用于增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16][1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14][18]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决议公告需列明表决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派现/转增股本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21][22][23] - 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23] - 争议期间需执行决议,法院判决后公司需履行信披义务并配合执行[23] 规则修改与附则 - 规则修订触发条件包括法律法规变更、章程调整或股东会决议[24][25]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公司章程具有同等效力[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