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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 关于冠盛股份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理法意2025字 0523 第 0001 号 致: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温州市冠 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的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对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的重大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向本所保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保证上述文件和证言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上述文件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