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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瑞新材: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格与经验 - 候选人李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 - 候选人具备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3]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股东 [1] - 候选人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 [2][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履职并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4] - 候选人承诺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3] 其他事项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陕西斯瑞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3] - 候选人已参加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