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换股吸收合并方案 - 公司拟通过向杭汽轮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 交易完成后杭汽轮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公司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权利义务 [1] - 2025年6月6日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相关公告已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 - 本次交易已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浙国资产权〔2025〕5号) 尚需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债权申报安排 - 债权人需在公告披露后45日内申报债权 需提供合同、协议等债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申报需附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申报需签字捺印授权委托书 [2][3] - 申报方式包括现场或邮寄 现场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工业村R2-B座301 邮寄需标注"申报债权"字样 以邮戳日为申报日 [3][4] - 未申报债权不影响有效性 存续方将继续履行原债权约定 已申报债权将在交易获批后根据要求提前清偿或担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