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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 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4][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859.30万元,分配总额将维持不变,若总股本变动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5] - 回购专用账户内1,265,682股(占总股本1.41%)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需进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4][5] 回购股份情况 -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未披露具体下限),价格上限未披露,回购期限为3个月 [3][4] - 截至2024年5月17日,累计回购1,265,682股,占总股本1.41%,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计划在12个月后出售或注销未出售部分 [4] 除权除息计算 - 以2025年5月30日总股本89,603,310股为基准,扣除不参与分红的1,265,682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88,337,628股 [5] - 根据前收盘价24.67元/股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24.33元/股(现金分红0.34元/股),虚拟除权参考价为24.3348元/股(虚拟分红0.3352元/股),两者差异仅0.0197%,影响极小 [5]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