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易概述 -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予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 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1] - 本次交易已由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关联监事黎明在相关议案表决中回避表决 [2] 协议签署与调整 - 公司与卧龙舜禹于2025年5月2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 [2] - 因标的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 双方同意签署《<股权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 - 补充协议自原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2] 会议与审批程序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 实际参加3名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9日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