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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债务豁免问题 - 9家债券持有人因持有"16景峰01"公司债券形成对公司的债权,具有商业实质和合法债权人资格[1] - 截至豁免日公司对9家债券持有人应付债券本金29,463.92万元、利息455.27万元、违约金173万元[4] - 债务豁免不附条件、不可撤销,豁免本金1.1亿元及截至2024年底应收未收费用2.66亿元[9] 基金管理人情况 - 5家基金管理人包括安徽明泽、宁波量利、青岛祺顺、杭州源铨、上海鑫绰[2] - 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至10000万元不等,均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3] - 基金管理人就债务豁免事项已履行风险控制委员会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程序[1] 财务整改情况 - "太湖之星"房产以6469.28万元出售,过户手续已完成[5] - 2024年营业收入4.16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476.14万元[7] -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多年亏损主要因收入减少、费用增加和资产减值[12] 持续经营能力 - 公司聚焦心脑血管、骨科、抗肿瘤领域,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渠道[12] - 医药行业集中度提升,带量采购常态化倒逼企业向高壁垒领域转型[12] - 公司预重整工作有序推进,确定以石药集团为牵头投资人[13] 行业情况 - 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营收2.98万亿元,同比增长18%[15] - 公司24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15] - 玻璃酸钠注射液2024年销售7359.71万元,同比增长31.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