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1] - 明确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条款,规定其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3] - 修订财务资助条款,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后提供不超过股本10%的财务资助[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股东会职权中删除审议监事会报告事项,增加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权限[13][14] - 明确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分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新增内容[14] - 调整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将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16] - 规定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并明确召集程序[17][18]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19] 董事及高管责任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新增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和近亲属交易限制[33][34] - 明确董事勤勉义务标准为"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34]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定保密义务持续期及责任追偿机制[35] - 调整董事资格条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和缓刑人员的任职限制[30][31] - 规定董事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时公司的赔偿责任及追偿权[3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明确九项禁止性行为[10][11] - 规定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12] - 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作为诉讼受理主体[8][9] - 调整累积投票制适用条件,要求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28] - 新增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要求,现场会议结束前不得提前终止投票[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