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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本总数7,773,981,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71,027,582.44元 [1] - 分配金额占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11.54%,占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7.67%,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36.30% [1] - 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且分配方案实施前若股本总数变化将按现金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股分红 [1] 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 现金分红标准为每10股派0.22元(含税),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等每10股派0.198元(扣税后) [2]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044元,1个月至1年补缴0.022元,超过1年免征 [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股票,不影响分红实施 [2] 分红派息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部分自派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 [5][6] 分配对象与调整事项 - 分派对象为2025年6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 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3.14元/股调整为3.118元/股 [7] 其他信息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电话(010-88293727)及传真(010-88292055) [8][9] - 备查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交易所确认文件等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