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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5月23日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5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3][4] - 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通知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 [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分别为9:15-9:25和9:15-15:00 [5]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87,592,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67% [5][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5,511,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7% [6] - 中小股东合计8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5,511,653股,占比4.4337% [6] 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02,789,42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98% [7][8]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票15,197,359股,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40%,反对票160,700股,占比1.0360% [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