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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第 7 号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 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化分红的相关文 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 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 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 计报告、验资报告中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