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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719,422.0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686,402,353股为基数实施,若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后,公司将以变动后股本为基数实施分配,保持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1] 税收安排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扣税后)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持股1个月内补缴0.04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0.02元/10股,超过1年免征 [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1] 实施时间及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其他事项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 咨询联系人为董秘办余竹韵,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电话0755-2906026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