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 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2] - 股东大会实际于2025年6月13日在天津空港经济区指定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完全一致[3]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侯海兴主持[3] 股东出席情况 - 合计549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577,244,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119%[3] - 现场投票股东仅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比51.4489%),网络投票股东548人代表6,248,517股(占比0.5630%)[3] - 中小股东全部通过网络投票参与,共548人代表6,248,517股(占比0.5630%)[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按规定回避表决[5][7] - 全部议案总表决同意率达99.8345%(576,288,853股),反对率0.1073%(619,390股)[6] - 关联交易议案单独表决同意率为87.1184%(5,443,607股),反对率6.0853%(380,240股)[6] - 中小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率达87.1184%,与总体表决结果一致[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7] - 会议决议文件经现场计票监票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