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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1)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独立 董事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制度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