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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SZ)澄清:公司高管人员涉嫌内幕交易行为为个人行为

公司已在2025年6月9日披露的公告中明确说明,本次立案调查为对其本人的个人调查,不涉及公司股票 交易,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均无关。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完善了三会一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的实际状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明确:"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 为,瑞丰高材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从未受到任何证券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情形。 本次公司高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