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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审议事项包括《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和《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4]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公告形式发布,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及登记方法等细节[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公司华山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兴胜主持[5]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15:00)[5]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197,3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498%[5][6]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代表股份11,994,496股(占比13.6195%),网络投票股东46名代表202,838股(占比0.2303%)[6] -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股东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计票监票[6][7]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公布,无临时修改或新增议案[7][8] - 第1项及第2项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关联股东回避或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情形[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