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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启动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回购5,300,040股(占总股本1.08%),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2][3]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827,071.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3,754,685.77元 [3]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485,499,2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5]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份,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1583元/股(基于485,499,266股参与分配),实际分派为0.16元/股 [5] - 以2025年5月30日收盘价8.24元/股计算,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8.08元/股,虚拟参考价为8.0817元/股,差异影响仅0.0210% [6] 法律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合法合规,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