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价值和治理水平[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诚实守信(杜绝误导信息)[2][3] 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与方式 - 工作对象涵盖在册/潜在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机构等[4]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数据、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九大类[4] - 采用多渠道沟通方式:官网专栏、新媒体、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需确保渠道畅通并定期更新[3][5][6]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鼓励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5]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强制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五类[6]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并可采用视频互动形式[7] - 说明会需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缺席需公开说明原因,过程需直播并事后披露[6][7]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主管领导[7][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平台运维等[8][9] - 工作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技巧、行业认知等六项核心素质[9]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法定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非法定披露统一归口董事会秘书审核[9][10] - 禁止行为包括预测股价、选择性披露、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违规情形[11]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内容并存档,保管期限依交易所规定[11][12]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12]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