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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则 - 细则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职权行使[2] - 总经理负责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涵盖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2]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任职条件需具备丰富经济管理知识、行业经验、政策法律素养及领导能力,要求诚信勤勉且具有开拓精神[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民事行为能力缺失、经济犯罪记录、破产/吊销执照责任未逾期限、失信被执行人、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3] - 公务员不得兼任高管,董事兼任高管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人员(除董事监事外)不得担任高管[4] 高管任免与任期 - 总经理解聘需董事会提前审议理由,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解聘由总经理提议后董事会决定[5] - 高管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且可连任,允许任期届满前辞职,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5] 高管职责分工 - 总经理职权包括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制度、人事任免建议、财务方案编制及日常经营文件签署等[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业务,在授权时代行职权;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负责制度拟定、财报编制及资金审核等[8] 会议及报告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主持,议题涵盖职权范围内重大事项,会议需形成记录存档[9][10]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计划实施、重大合同执行及投资进展,遇行业政策变化或业绩大幅波动等情形须及时专项汇报[11][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旧版自动失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