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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网: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4] - 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发布,载明时间、地点、议案、投票方式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3][4]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0000% [4] - 网络投票股东335人,代表股份22,036,034股,占比2.5336%,合计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337人,代表股份22,036,234股 [4][5] - 中小股东共336人,代表股份16,826,234股,占比1.9336%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同意19,814,434股(89.9176%),反对2,042,900股(9.2706%),弃权178,900股(0.8118%);中小股东同意率86.7956%,反对率12.1412% [6] - 议案2:同意19,848,834股(90.0743%),反对2,003,900股(9.0937%),弃权183,500股(0.8327%);中小股东同意率87.0001%,反对率11.9094% [8] - 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陈继回避表决 [6][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