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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 北摩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4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事项 [4] - 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议案内容未在通知发出后修改或新增 [3][4]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股东大会召开形式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公司行政楼 [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5] - 召开形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5] 参会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0,157,916股(占总股本51.275%) [5] - 网络投票股东221名,代表股份6,478,762股(占总股本1.9523%)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21项议案 [6] - 议案9(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 议案20-21涉及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7] -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发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