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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永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格与独立性 - 声明人田永臣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候选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1][4] 合规性声明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高校人员、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高管兼职的相关规定 [2][3]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5]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且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 [5] 关联关系与履职承诺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4]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4][5] - 候选人承诺确保履职独立性,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并在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6][7] 任职限制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的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5][6]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