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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含授权代表),董事长浦益龙委托董事浦燕行使表决权 [2]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 [3][7]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浦益龙、浦燕、浦迅瑜、陈义回避表决 [5][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3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11.72元/股 [3] - 作废处理95.92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19名激励对象(9名离职、1名转任监事、9名自愿放弃) [3] - 调整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50]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1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 [25] - 34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24万股 [7][25] - 归属条件包括任职期限超12个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高温合金营收增长率≥30%)、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17][25] 激励计划实施背景 - 2023年8月启动激励计划,拟授予55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480.2万股,预留69.8万股),占当时总股本2.23% [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3人(占员工总数8.52%),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 [14]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 [13][27] 监事会审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步审议通过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39] - 监事会认为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37] - 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归属事宜 [39] 财务及法律程序 - 限制性股票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在等待期内摊销,本次归属不影响财务状况 [30]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及上海荣正独立财务顾问均出具意见,认为调整及归属事项符合法规要求 [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