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补贴款政策及会计处理 - 线路补贴款定义为接网工程补贴,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2] - 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线路补贴款的定义和补助标准 [2] - 2018年《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通知》调整了线路补贴款的给付形式,但未明确2018年6月前已确认应收线路补贴款的给付安排 [3] - 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删除了线路补贴款的补助标准 [3] - 2025年《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针对新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接网工程补助,变更为电网结合企业意愿收购接网工程设施 [3][15] 公司线路补贴款会计处理 - 公司于2015年至2018年6月确认了应收线路补贴款,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中的线路补贴款余额为3,920.69万元,均为应收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的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 -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 [4][5] - 公司线路补贴款属于应收各地国网公司款项组合,采用风险参数模型进行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测试,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地区调整因素 [9][10] - 2019年至2024年公司线路补贴款预期信用损失率逐年上升,从1.28%上升至100% [13][14] 2024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 2025年政策变更后,线路补贴变更为电网结合企业意愿收购接网工程设施,公司收回2018年6月前已确认应收线路补贴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5][16]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确认最近三年未向宁夏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该类补助 [20] -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中闽能源明确披露对接网补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江苏新能2024年度也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形,与公司一致 [16][17][18]
嘉泽新能: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