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万元(以1亿股为基数计算)[1] - 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将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1] -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1]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元(税后)[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 - 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有关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3]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83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16层[4] - 咨询联系人为江柯、罗嘉健[4] - 咨询电话为020-89301789,传真电话为020-89301789-816[4] 备查文件 -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4] -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4]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4]
魅视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