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艳)
独立董事提名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通过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3]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8] 其他合规事项 - 被提名人未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8]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记录,且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