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