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ABA Chemicals Corporation [4] -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东方东路18号 邮编215433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330.9471万元 股份总数96,330.9471万股 [6][21] - 2011年8月17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270万股 同年9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12][8] - 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成员3名 含2名独立董事 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 [137][138] - 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长期发展战略 ESG治理等 董事长为固有委员 [142][143] 主营业务范围 - 经营定位为生命健康领域专业科技型企业 提供高端CDMO服务及绿色健康产品 [14] - 核心业务包括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 涉及左乙拉西坦等20余种原料药及中间体 [15] - 许可经营项目为原料药(左乙拉西坦)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含进出口贸易等 [15] 股份管理机制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 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发行条件价格相同 [1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 员工持股计划等 回购后需在10日至3年内转让或注销 [25][28]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 [44][45] 股东会运作规则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含董事不足2/3等 [50][51]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等 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8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提案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61][56] 董事会运作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代表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提议 [120][121]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25]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 董事会需出具评估意见并与年报同步披露 [131] 风险控制机制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47] - 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金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 [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或净利润超最近年度50%需股东会审议 [49]
雅本化学: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