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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为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1][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15-15:00(互联网平台)及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统)[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A股股东(证券代码603230)有权出席,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3][4]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内容涉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详情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2] -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投票股东类型为A股股东[2]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参与网络投票,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2][4]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执行[1]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 会议登记与出席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30-11:30及15:30-17:30,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投资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登记[4][5] - 出席需携带证件原件,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4][5] - 会议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4] 其他会务安排 - 公司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大会智能短信提醒服务,向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中的投资者推送参会邀请及议案信息,便利中小投资者投票[5] - 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参会需提前半小时签到并携带证件验证入场[6] - 会议联系方式: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座(腾飞路28号),电话0471-6268890,联系人张迪[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