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 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决议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基于对标的公司行业前景、市场地位及客户资源的看好,旨在向数据中心上游核心部件领域延伸 [1] 关联交易 - 本次共同投资通过参股方式布局数据中心上游产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1] - 议案将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 签署信息 - 决议由独立董事覃继伟、付海亮、谢斌签署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