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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梦涓)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质与经验 - 候选人李梦涓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 [1][2]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 [2]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 [2] - 候选人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关联任职 [2][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候选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任职限制与承诺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热景生物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3] - 候选人已通过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 [3]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独立性与时间投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