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陈学敏质押20,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54.25%,占公司总股本9.47%,质押用途为子公司增资扩股提供担保[1][2] - 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77,333,894股(占总股本36.63%),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25,250,000股,质押比例升至32.65%(占总股本11.96%)[1][3] - 质押质权人为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到期日为相关债权全部受偿之日[1][2] 子公司增资扩股关联事项 - 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陈学敏质押股份用于担保相关协议履行[2][3] - 该增资扩股事项已通过2025年5月8日公告披露(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2] 股东质押风险与资金安排 - 陈学敏质押股份无未来半年/一年内到期情况,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未来一年到期质押5,250,000股(占其持股20.78%,总股本2.49%),对应融资余额2,500万元[3][4]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良好,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通过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4] 对公司经营影响 - 股份质押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能力及持续经营[4] - 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