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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 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建龙微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总裁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 裁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裁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协 助总裁工作。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 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由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 行制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