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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5楼会议室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73,18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31% [4] - 网络投票股东223名,代表股份1,39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3% [4] - 合计出席股东228名,代表股份174,5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44% [4]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4,199,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98%),反对340,500股(0.1950%),弃权44,000股(0.0252%) [5]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8,600股(72.5964%),反对340,500股(24.2677%),弃权44,000股(3.1359%) [5] - 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对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