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 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 起未逾二年;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