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5.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5.04亿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划至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 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实行专户存储管理[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将原"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产至2000万吨,并更名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2]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资金来源于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余资金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资金[2]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 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在兴业银行郴州分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募集资金[3] - 截至公告日,该专户余额为0万元[3] 四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方包括公司、湖南大中赫、兴业银行郴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明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指定项目[4] - 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需转入专户或续存,且不得质押[5]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银行需配合提供对账单及大额支出通知(超净额20%)[5]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且销户后失效,保荐机构义务持续至督导期结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