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领益智造: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保护利益相关方权益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七类主体 [4] - 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7] 重大信息界定标准 - 重大信息涵盖《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及公司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等18类情形 [2] - 经营相关重大事件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超30%等情形 [12]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为: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17] 信息披露流程机制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 [6]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披露 [6] - 重大信息需在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时点及时披露,若信息泄露需立即公告 [13] 定期与临时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和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董事签字确认 [24][25] - 临时报告需说明重大事件起因、现状及影响,涉及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需按比例标准披露 [12][16]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披露原项目情况、新项目风险提示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六项内容 [19] 信息披露责任体系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报告、管理内幕信息及协调监管沟通 [26][29] - 董事需保证披露内容真实性并承担连带责任,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财务变化 [31]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股份质押、控制权变化等情形下需主动配合公司履行披露义务 [32]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等五类主体,需签署保密协议 [34][35] - 信息披露文件原件由证券部保管,招股书、定期报告等重要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33][34] - 信息泄露导致异常交易时,公司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相关责任人需赔偿损失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