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2025年5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 - 2025年6月11日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授予价格为22.78元/股,覆盖127名激励对象 [4] -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63元含税),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条款调整授予价格至22.62元/股(22.78元-0.15904元虚拟分派) [4][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调整事项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3][5] - 授予价格调整依据明确,计算公式符合《激励计划》中"P=P0-V"的派息调整规则 [4][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公司调整授予价格的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激励计划条款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