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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 [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张江大厦20楼芯原股份会议室举行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2025年6月17日9:15至15:00进行 [3][4] -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到20日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4] 参会人员情况 - 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594,33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832% [4] - 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918% [4]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现场参会人员还包括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 议案审议情况 - 股东大会审议了9项议案 包括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等 [5] - 议案6-9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5] - 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表决权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6] 表决结果 - 议案1至9均以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 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7]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7经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