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 长江投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进展 - 前次诉讼已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裁定按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1] - 本次诉讼中原告追加公司及若干主体作为共同被告 案号为(2025)沪7101民初1382号 [2] - 案件涉及金额为152,369,473.90元 公司作为被告三被要求返还分配利润及业绩奖励 [3][5] 诉讼当事人及请求 - 原告为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由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4] - 被告包括上海冉荣贵金属有限公司(持股30%)、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公司(持股40%)、上海千圣贵金属有限公司(持股15%)及自然人蒋良德 [2][4] - 原告主张2016-2018年期间分配的利润及业绩奖励应返还 合计金额达389,814,405元 其中公司被要求返还152,369,473.90元 [4][5] 诉讼背景及主张 - 原告指控其平台从事的"长江油"、"长江银"合约交易属于非法期货交易 相关手续费收入及利润分配无效 [5] - 原告认为股东在平台亏损状态下仍分配利润 违反财务及法律前提 要求全额返还 [5] - 被告五(蒋良德)因未能证明被告一财产独立性 被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 公司诉讼影响 - 本次诉讼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量化 需根据案件进展按会计准则处理 [5] - 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1,186,473,200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9%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