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新《公司法》及配套法规要求,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等章节调整 [2][3]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明确其职务行为法律后果及追偿机制 [4]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至会计凭证,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账簿 [15]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22][23][24]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或表决未达法定比例等 [18] 董事会职能强化 - 董事会成员保持11人(7名董事+4名独董),取消职工董事设置 [109] - 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职能,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并在董事会不作为时行使职权 [32][33][34] - 董事勤勉义务标准细化,要求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到合理注意" [44] 股份管理规则更新 - 股份回购情形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条款,回购后需3年内转让或注销 [10][11] - 限制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 [8] - 新增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的要求 [24] 交易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新增"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的交易 [26]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明确为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 [26][27] - 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优化融资决策流程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