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航: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由董事长阎非主持 [2] -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2] 参会人员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 合计持有8,551,621,764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 - 参会人员资格经查验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要求 [2]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议案审议及表决严格按议程执行 [3] -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网络投票统计数据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 [3] -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计票监票流程规范 最终结果合法有效 [3] 法律结论 - 会议全流程包括召集程序、参会资格、表决机制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临时股东会所有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