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因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6] - 公司已回购692.6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3.37%,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6]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7] 分红方案细节 -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29,338,293股,扣除已回购的6,926,8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为222,411,493股 [7]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8] - 以2025年5月30日收盘价15.51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5.46元/股 [8]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7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9][10] - 差异化分红对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