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泰铝业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总股本变动时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基数(具体金额未披露),分红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动态调整 [3]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因回购注销18.04万股限制性股票(含6名离职激励对象17.8万股及1名未达标激励对象0.24万股)导致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本次分红 [4] - 差异化分红属于已完成授予登记但激励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回购注销程序尚未完成 [4] 股权结构及参数计算 - 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为1,243,704,027股,参与分红的股本数为1,243,523,627股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为(参与分配股本1,243,523,627股×每股0.119元)/总股本1,243,704,027股=0.119元/股 [6] 除权除息影响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均为12.061元/股(假设前收盘价12.18元),绝对影响值为0.00<1% [6][7]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极小,未触发1%的显著性阈值 [7]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