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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4] - 公司公示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确认15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5.26元/股 [5]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 董事会确定2025年7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需在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 [6]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且审计报告无否定意见 [7][8]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8] - 首次授予15名激励对象1,8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26元/股 [9] 结论性意见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必要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0] - 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数量及价格均符合规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