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决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5月31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通知 [4]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10:0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5]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要素 [4][5]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总计8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468,554股(占总股本34.62%),其中现场股东8名(持股42,521,558股,占比32.38%),网络投票股东75名(持股2,946,996股,占比2.24%) [5]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6] - 出席人员资格及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同意比例均超98%,反对票占比1.5%-1.59%,弃权票占比0.004%-0.09% [7][8][9][10][11][12] - 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 中小投资者对累积投票议案支持率达90.69% [13]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监票过程合规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合法性经德恒律所确认,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会议未审议通知未列明事项,决议文件由董事及监事后签署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