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公司欲追回分红,所有股东都被告了 长江投资涉诉金额超过自身净资产
诉讼案件进展 - 长江投资被参股公司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金交中心)起诉追讨已分配利润1.52亿元 [1][4] - 金交中心在新一轮诉讼中追加其他股东及人员作为共同被告,包括上海冉荣(持股30%)、南京长江(持股15%)、上海千圣(持股15%)及董事长蒋良德 [4][5] - 金交中心认为其平台交易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股东应返还2016-2018年分配的利润及业绩奖励 [2][5] 公司财务状况 - 长江投资及子公司近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达1.70亿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的129.29% [1][5] - 2024年公司营收5.07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0.75亿元,2023年盈利890.18万元,2022年亏损142.10万元 [6]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净资产1.37亿元,货币资金2.46亿元,较2024年底增长46.4% [6] 参股公司破产情况 - 金交中心于2023年7月被上海三中院受理破产清算,2024年11月宣告破产,同年12月终结破产程序 [3] - 破产管理人发现金交中心因非法期货交易形成部分债权,导致股东被追偿 [2][3] 诉讼金额分配细节 - 金交中心要求返还的分配金额包括:上海冉荣1.16亿元利润+0.74亿元业绩奖励、南京长江0.57亿元、长江投资1.52亿元、上海千圣0.57亿元 [5] - 蒋良德作为上海冉荣股东被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